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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腳踏車。我超愛騎腳踏車。不過我學會腳踏車的年齡其實比大多數人都晚,我是大學以後才學會腳踏車的。
從開始騎腳踏車開始,已經換過五台車,騎到壞的、被偷的、汰換的不一而足。
自己曾經為了社團社刊收稿件,單騎一天之內跑過中和板橋三重,而且去的地方沒有一個我認得路(爆)。當時靠的只有一大本台北縣地圖集,沿路找沿路翻,通常都是覺得自己應該找到附近了,最後的臨門一腳再打公共電話把朋友挖出來。
那是個甚至還沒有手機普及的時代,現在想來真是瘋狂。
記憶中九二一大地震那天晚上,家裡雖然萬幸沒有發生什麼災禍,卻也免不了停電。因為沒事情可做,先騎車出去吃了刨冰(冰店居然抬出發電機做生意,真是有見地!)後,實在無聊,最後毅然決然騎腳踏車去飆車。
走羅斯福路,繞回頭走北新路,然後穿寶橋路,又上中興路。沒有想要確切去哪裡,只想要往看不見盡頭的方向前進。
那時有台摩托車一度跟我並行,我瞥眼摩托車的儀表版,時速好像快40km/hr吧XD
不知道為什麼,人類總是追求更高、更遠、更快。
越低、越近、越慢,最終便是停在原地。或許生物進化本身的特質就不容許這樣,也許螺旋力的意志就告訴人類該無止盡追求。(笑)
如果真的想朝更遠更快而去,自己早早該換下腳踏車,跨上摩托車或四輪。然而腳踏車對我來說,沒有比這更加親近自己的身軀的了。用腳踩出來的距離,每每都能使人忘我。
忘掉自己是誰,忘掉在意的人事,忘掉所有討厭和喜歡。
曾經如此,今昔皆同。我只想....奔馳到腦中到一片空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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