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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說,我們只是從一個苦難走出來,然後步入另一個苦難。

很難釋懷店內最高階居然跟我說:

「今天人夠,我加班時數也多,那今天我先下班好了。」

話雖如此......還是多賺了加班半小時才走。走之前把月底應該要做的事情全部留下來給我善後。

不管怎樣說,月底的東西,店內最高階要處理完成,這不是理所當然嗎?

最後,我們其餘人下班時間也才晚半個小時而已。

我能不能把這行徑視為不負責任的偷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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