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這沒完沒了的MAKIYO事件,從被爆料事發開始,每天媒體都在報、每天報紙都在登。
MAKIYO固然不對,但是連同臉書在內各種管道的口誅筆伐才真正讓我歎為觀止。
從頭到尾最讓我點頭肯首的其實只有一句話,那就是MAKIYO等人經紀人回應的「已交付司法檢調單位處理」,全文完。
對啊,全文完,不然還要怎樣?我想按一百個讚去鼓勵三位見義勇為的計程車司機,他們分別進行了或報警、或叫救護車、或追蹤MAKIYO等人到寒舍艾美、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等等行動還原真相。
除了這些以外的,是多麼多餘啊。
在臉書上頭大搞反MAKIYO社團、抵制MA幫,甚至演變到逼他們退出演藝圈。
所以說到底誰是法官?這種行為是公理與正義嗎?
經由司法途徑處理不好?處理過後,再讓有罪的人自己抉擇進退,不是嗎?就算她厚顏待在演藝圈,大眾也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她、要不要看她。這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。而不是由我們搶先鋪好了通往受刑台的道路,然後對著罪人說:「走。」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